建筑安装发票由地方税务机关集中管理,统一填写,按照填写的发票金额征税,过渡期内,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可继续使用其剩余的普通地税发票,普通地税发票在过渡期内未用完的,不得向国税机关申领增值税发票,过渡期结束后,未使用的地税发票应及时缴销国税机关方可供应发票。1、营改增后以前开的发票还能入账吗对“营改Add”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对2016年5月1日前领取的未使用的普通地税发票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至2016年7月31日结束。过渡期内,建筑业、房地...
更新时间:2024-03-26标签: 缴销营改改增国税发票营改增发票缴销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