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在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和/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情况下,增值税专用发票-2和/或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额;从已按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获得(发出)农产品售出发票或-4发票with农产品售出-2。{0}1、农产品收购发票的抵扣问题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
更新时间:2024-02-05标签: 抵扣农产品进项跨省发票跨省收购农产品发票抵扣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