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39号一、关于纳税人发票问题(四)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日前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改征增值税并开具营业税发票,如需补办发票,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营业税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或货运票,契税发票遗失可在当地地税部门补办,纳税人到项目主管(贵州兴义)地税填写代开申请表发票。1、已在地税纳税未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39号一、关于纳税人发票问题(四)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日前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改征增值税并开具营业税发...
更新时间:2024-04-07标签: 发票停用地税税务一文贵州地税发票停用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