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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税发票遗失,一般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3-30 13:59:02 编辑:发票小助手 手机版

遗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遗失专用发票抵扣联,遗失前已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复印件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发票(法〔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

1、增值税专用 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发票(法〔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买方可使用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遗失增值税专用联发票申报税证明,经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进项增值税抵扣凭证,遗失前未认证的,买方凭卖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卖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税证明交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一般纳税人遗失专用发票抵扣联,遗失前已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 发票复印件备查,遗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 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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